年底結婚的旺季即將來到!昨天即有一對佳偶天成的新人於親友陪同下,歡歡喜喜的到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烈嶼鄉鄉長洪成發福證,完成終身大事,一時烈嶼鄉公所大廳內洋溢著一片喜氣洋洋,在場公所和戶政所員工齊給予新人恭喜和祝福!
這對結婚的新人,新郎洪輝忠、新娘許蕙蘭,在昨天吉時良辰,新郎從烈嶼鄉搭船到大金門迎娶美嬌娘,經過一段海上結婚之旅,於上午十一時許,新郎和新娘手牽手,在親友陪同步入戶政所辦理結婚登記,烈嶼鄉長洪成發為新人福證,新人幸福笑靨掛在臉龐,並在公所行政大樓前合影。
烈嶼鄉戶政所主任周清國表示,新人結婚登記採隨到隨辦,若是週休假日,需在三天前提出申請,即會派員為新人辦理結婚登記服務。於辦理結婚登記須繳驗憑證書件有:一、雙方戶口名簿、當事人國民身分證和印章。二、結婚書約。三、國外註冊結婚證書並翻譯成中文經駐外館處驗證,其外籍配偶需另檢附經外館驗證之取用中文姓名同意書。四、大陸地區結婚者,檢附經海基會驗證之結婚證書及配偶入境通過面談後之入出境許可證。五、委託書或授權書(居住國外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受託人身分證及印章。六、結婚當事人應檢附兩年內新式身分證規格彩色照片(不得使用合成相片)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