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N記者/金門報導】全國志工啦啦隊比賽活動實施計畫
一、目 的:
為響應中華民國志願服務推廣日及結合全國各縣市志工團隊在服務別人成長自己的過程,也能以團隊的互動、和諧士氣、提昇體能的並重及服務多元化的肯定,發揚志工團隊精神。
二、指導單位:內 政 部
三、主辦單位:台灣省志願服務推展協會
四、協辦單位:台灣省政府、各縣市政府
五、比賽時間:中華民國99年5月16日(星期日)
六、比賽地點:台灣省政府資料館國際廳
(南投市中興新村中正路2號)
七、參加對象:各縣市及全國性(含省級)、志工運用單位團體符合資格志工均可組隊參加。
八、參加人數:計30團隊為主,每隊人數以15~25位為原則,男、女、年齡不拘。
九、參加資格:參加志工需于99年2月28日前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為憑。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需填妥主辦單位所附報名表並輒璁麭飽C
(二)需填寫每位參加人員登錄冊請領年月份。
(三)可利用傳真(049-2239625,確認電話:049-2224168王小姐)或公文郵寄(南投市中興路二街33號,台灣省志願服務推展協會),服務電話:0932-689884陳先生。
十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4/12止(總隊數額滿提前截止)
十二、領隊會議:比賽日前15天召開並同時會勘比賽場地及當日表演順序抽籤和相關細節說明,日期地點另函通知各參加單位。
十三、比賽規則:
(一)參加人員每人必需于99年2月28日前取得志工服務登錄冊。
(二)表演人數以15~25人為基準。
(三)表演時間以5~10分鐘為準(以音樂響起迄)。
(四)所有上台人員均列評分及人數量。
十四、評分方式:
(一)團隊默契(動作流暢、團隊精神) 25分
(二)台風(演出表情、團隊氣勢) 15分
(三)志願服務理念相關主題 20分
(四)志願服務創意(舞蹈、隊形、音樂) 15分
(五)造型(道具表現、服裝搭配) 10分
(六)整體表現(參賽態度、時間及人數掌控) 10分
(七)其他 5分
十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活動參賽單位來回交通及需住宿者,由參加單位或推薦單位負責。
(二)音響設備由主辦單位負責專人操作,表演單位自備CD或其他光碟及表演道具。
(三)當日參加表演者,需帶志願服務紀錄冊,資格不符合者不得上台,參加單位不得異議。
(四)每參加單位呈內政部頒發一面表現卓越獎牌,前6名請內政部頒發優勝獎座及獎金(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5,000,第五名3,000,第六名2,000)。
(五)比賽過程不得當場質疑評審老師。
(六)比賽當日參加人員及領隊由主辦單位提供便當(中、晚?及茶水。
(七)各單位如需活動電子檔,請洽王小姐(049-2224168)。
(八)每一參加志工限參加一隊,若違規者視同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九)每隊除參加比賽人員外,可增加3~5人預備或領隊人員,茶水、便當由主辦單位提供。
十六、本計畫經主辦單位公佈後實施,修正時亦同。